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闵行区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闵行区消防宣传工作的通知
(闵府发〔2015〕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常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居民区、城中村、村宅等居住区域消防宣传工作
(一)大力加强氛围布置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街镇”)要采取悬挂消防标语、横幅,张贴宣传画,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并督促所有居民区、社区内消防宣传栏内容的更新和补充工作,营造全区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广泛开展居民小区、城中村、村宅内广播宣传工作
各街镇要督促所有居民小区、城中村、村宅利用小喇叭每晚20:00在社区、村宅内循环播报消防宣传提示(宣传提示内容详见附件1);要结合消防站开放工作,以社区、居(村)委消防工作站为平台,深入老旧小区、老式民宅,开展针对性的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的普及;要全面优化“消防公益宣传联播网”网点布局,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三)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区消防委制作了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防火公约等(详见附件2),区消防委已印刷完毕,各街镇要督促居(村)委投放至所有居民邮箱内,并在社区内广泛张贴,加强宣传范围。各街镇、居(村)委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填写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详见附件3),不断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社会面消防宣传工作
(一)加强弱势群体社会宣传
各街镇要建立健全弱势群体消防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宣传实效;要深入城中村、“三小”单位、农民工子弟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防火知识普及,设立特殊场所消防安全特护机制;要督促居(村)委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社区力量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入户宣传教育,为孤寡独居老人排除消防隐患,靠前帮助外来务工群体认清火灾危害,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各街镇、居(村)委、物业服务单位要广泛宣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详见附件4),对住宅小区、村中村、外来人口聚集区要规定专门燃放区域,并督促群众在合法、安全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依托“12345”政务热线和“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和火灾隐患。
区消防委将在春节前对街镇消防宣传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播宣传内容模板(略)
2.社区居民防火公约、村民防火公约、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略)
3.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略)
4.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提示(略)
闵行区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