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福建
效力等级:地方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分类:消防法律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通知
闽粮办行[2009]46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通知》(〔200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