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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省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进影院”工作的通知

榕广[2012]130号

各县(市)区广电局、各影院:

现将省广电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进影院”工作的通知》(闽广〔2012〕16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请各县(市)区广电局于2012年12月3日、2013年6月10日前将当地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总结情况汇总上报市局宣传和电影管理处。

联系人:陈高波,联系电话:83615620,邮箱:fzgdxcc@163.com

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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