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省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进影院”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福建
效力等级:地方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分类:消防法律
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转发省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进影院”工作的通知
榕广[2012]130号
各县(市)区广电局、各影院:
现将省广电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进影院”工作的通知》(闽广〔2012〕16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请各县(市)区广电局于2012年12月3日、2013年6月10日前将当地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总结情况汇总上报市局宣传和电影管理处。
联系人:陈高波,联系电话:83615620,邮箱:fzgdxcc@163.com
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