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居住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居住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06〕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近期,全省各地连续发生居住建筑重大火灾, 4月8日,漳州龙海市一民宅发生火灾,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对此,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等领导同志分别作了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农民和外来人员进城务工、经商,大量私房出租。许多出租房建筑耐火等级低,灭火器材设施匮乏,安全疏散条件差,有的甚至是危旧房屋或者简易搭盖;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较为普遍,火灾隐患突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认清形势,按照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和全省消防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办法,周密部署,切实把居住建筑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着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从即日起至6月份,各地要组织开展以出租房屋、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城中村”火灾隐患整治为重点的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违法建筑工程整治,对未经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依法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厂房、库房内的员工集体宿舍要坚决取缔。消防部门要继续推进消防产品和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大力消除因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的火灾隐患。各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要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展拉网式检查。公安派出所要强化对小旅店、小饭店、小商业店铺、小娱乐场所、小企业、小作坊等“六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并会同规划、建设、工商等部门加大对违章搭建、非法经营的“六小”场所的打击力度。检查整治中要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各地要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挂牌督办及立销案办法,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和立案、政府挂牌督办、复查和销案机制,充分运用部门联合执法、社会舆论监督、行政责任监察等手段,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检查、督促、整改力度。经认定立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坚决遏制重特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要建立健全租赁房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监管。房管部门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要将房屋的消防安全条件列入审查内容。公安派出所在办理租赁房屋申请登记手续时,要审核其消防安全条件,并在与出租人签订的治安责任保证书中明确其消防安全责任,严禁将租赁房屋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居民住宅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加强对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房屋不得出租,已有承租人居住的应当责令承租人先行搬出,待整改合格后才能重新租住。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确保措施到位。
四、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着力减少城乡火灾事故
要针对当前社区、农村火灾多发、火灾死亡率高的特点,按照建设“平安宁德”的战略部署,切实把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组建义务、志愿消防队伍等群众性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防火检查、巡查、灭火逃生演练等群防群治活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和“消防安全示范乡村”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切实改变我市城市社区和农村火灾事故多发的局面。
五、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针对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自防自救能力不强等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劳动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提高中小学生、务工人员和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消防部门要加大消防站对外开放宣传力度。各地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知识读本》的推广和百校消防教育示范活动,组织编发适合老、弱、病、残、妇、幼和进城务工人员学习的宣传手册,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