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政办〔2012〕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消防支队制定的《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2年6月20日)

为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根据《福建省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2012〕3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成以乡镇、街道行政区为“大网格”,以社区、建制村为“中网格”,以街区、居民小区、楼院、企事业单位、村组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二、任务目标
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网格化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高,火灾数量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12年底前,全省70%的街道、乡镇和社区、建制村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3年底前达到100%。
三、工作职责
(一)县(区)中心网格职责。各县(市、区)政府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县(市、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协调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提升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街道、乡镇网格职责。街道、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街道、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基层综治办、安监站、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固定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属于全国重点示范镇的芗城区芝山镇,龙海市角美镇,云霄县云陵镇,漳浦县绥安镇,诏安县南诏镇、桥东镇,长泰县武安镇,东山县西埔镇,南靖县山城镇,平和县小溪镇、坂仔镇,华安县华丰镇要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要明确至少2名消防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街道、一般乡镇要明确至少1名消防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社区、建制村居(村)委会主任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应确定至少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消防工作。
(三)社区、农村网格职责。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区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要抓好区域内所有“小网格”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要达到“六个一”工作标准,即:成立一个领导组织、组建一支专兼职志愿队伍、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账、设立一块宣传栏板、张贴一批宣传标语。
(四)街区(小区)、楼院、单位、村组网格职责。以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网格自治联防组织,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五)各有关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督促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责任。街道、乡镇的综治、安监、工商、派出所等有关单位要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共同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积极协调推动网格化管理,明确专门人员,督促指导街道、乡镇和社区、建制村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对所管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六)社会单位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依法履行开展宣传培训、检查排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职责,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要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应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常态化检查排查。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社区、建制村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街道、乡镇要每季度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社区、建制村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至少设立1处消防宣传栏;设立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消防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专职志愿消防员、巡防队员、保安、建制村社区“两委”成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每个街道、乡镇要建立一支政府专职或志愿消防队,装备配备标准不应低于《乡镇消防队标准》(GA/T998-2012)要求;每个社区、建制村要建成一支不少于8人的志愿消防队,至少配备“一泵、两枪、三带、四灭火器”;火灾高危单位有一支 “有人员、有器材、有组织”的志愿消防队。广泛发展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拓展基层消防力量覆盖面。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建制村要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街道、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明确各级网格建设标准,层层部署网格化建设任务,加大基层网格建设投入,及时建立健全各级网格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各级网格组织开展区域摸底调查,乡镇、街道“大网格”要对本 地区中、小网格数量、机构建设情况、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部署开展区域社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中网格”要抓好区域内所有“小网格”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分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小网格”要按照“一家一档”或“一楼一档”的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基础网格化管理数据库。
(三)全面实施阶段(7月16日至11月31日)。各级网格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及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等薄弱环节,各级政府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要全面铺开经常性防火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广泛开展直接面对群众的消防宣传“五进”工作。
(四)考评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及政务督查内容,定期督导,年底开展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市政府也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考评。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市政府工作意见切实落实好组织设立、力量建设、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要实行典型引路,年底前要在每一级网格分别培育3个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二)要强化部门联动。各级综治、民政、工商、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三)要强化保障支持。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在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倾斜,保障基层网格化工作的顺利运行。
附件: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登记表
附件
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登记表
县(市、区):  乡、镇:  填表单位(盖章):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火灾隐患共 个

九 小 场 所

经营

内容: 

□小商场 □小餐饮场所 □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

□小旅馆 □小网吧 □小歌舞娱乐场所 □小生产加工企业 □其他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是否储存、经营、使用汽油、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是 □否(是即“有隐患”)

2、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是 □否(是即“有隐患”)

3、是否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是 □否(是即“有隐患”)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锁闭、堵塞、堆放杂物:□是 □否(是即“有隐患”)

5、夹层、阁楼上是否住人:□是 □否(是即“有隐患”)

6、是否配置灭火器:□是 □否(否即“有隐患”)

7、灭火器压力是否保持正常(压力表指针应指向绿色区域):□是 □否(否即“有隐患”)

8、小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与人员住宿是否设置在同一栋建筑内:□是 □否(是即“有隐患”)

住 宅 小 区 单 体 住 宅 楼

1、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是 □否 (否即“有隐患”)

2、室外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是即“有隐患”)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锁闭、堵塞、堆放杂物:□是 □否(是即“有隐患”)

4、配置的灭火器压力是否保持正常(指向绿色区域):□是 □否 □不涉及(否即“有隐患”)

5、室内消火栓是否遮挡:□是 □否 □不涉及(是即“有隐患”)

6、室内消火栓箱内配件是否齐全(水枪、水带、消火栓接口应在位):□是 □否 □不涉及(否即“有隐患”)

7、室内消火栓是否有水:□是 □否 □不涉及(否即“有隐患”)

8、消防控制室是否有值班人员职守:□是 □否 □不涉及(否即“有隐患”)

9、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 □否 □不涉及(否即“有隐患”)

备注

说明

1、在相应类别中逐项划“√”;2、“名称”一栏,属于单位、场所填写相应名称,属于居民住宅小区的填写小区名称及楼栋名称,属于单体住宅楼的填写大楼名称或具体地址;3、“负责人”一栏,属于填写单位、场所的填写法人或负责人,属于居民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楼的,有物管的填写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无物管的填写产权单位或业委会负责人,以上均没有的注明;4、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配备灭火器的、无消防控制室的选“□不涉及”。5、已经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在“备注”栏中说明。


检查人员:  时间: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员或见证人:




上一条
目录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