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淄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淄消发[2010]1号

各区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

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视察我省我市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消防安全保卫为主线,以减少一般火灾、防范重特大火灾、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全面实施筑牢“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城乡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和社会面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消防法》确立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各级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工作机制,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上级政府每年与下级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部署、检查、考核、奖惩制度。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格化”消防管理,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消防职责,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联动整治火灾隐患机制。做好《淄博市消防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市场调节和社会服务机制,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乡抵御火灾能力。以省政府、市政府统一部署的“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市建设、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协作,于2010年修订完成淄博市消防规划。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于2010年修订完成各县消防规划。各级政府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的要求,加快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国家标准为消防部队配齐消防执勤车辆、装备。

三、进一步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力提升灭火抢险实战能力。各区县政府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建山东省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鲁政办字[2009]49号)要求,为应急救援大队配齐防护、侦检、破拆、通信、照明、排烟、救护等常规性、关键性装备。依托公安消防队组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队、山岳救助队、高速公路救援队、石油化工灭火救援队。年内,人口5万人以上、年生产总值在1亿元以上的建制镇及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建制镇、郊区办事处和乡镇工业园区建成政府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或依托公安派出所保安队伍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或采取政企联办的形式组建专职、志愿消防队。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逐步加强和完善街道、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大力发展壮大合同制消防员队伍,新建城市消防站按标准配齐合同制消防员,基本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地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四、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以第二十二届省运会消防安全保卫为主线,从3月份至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分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群众举报、立案、论证、公示、挂牌督办和销案制度,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或由上级政府实行指令督办,限期整改率达到100%。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分系统、分行业开展建筑工地、建筑防火材料、消防产品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区域监控和“防消联勤”、“多警联勤”巡查制度。

五、优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消防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筑牢“防火墙”工程,继续推行以“六化”为核心、以“标识化”、“可视化”为载体、以“四个能力”建设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分级组织实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并组织专项检查验收。积极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级公告、消防安全星级挂牌、消防安全等级与企业信誉等级认证、保险费率挂钩联动机制,完善“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安全监管模式,切实推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建立公安消防、教育、劳动保障、工会、妇联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协作机制,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传媒的作用,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学历教育和就业培训内容;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真正做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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