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公安分县局、各区县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提高了广大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为我市“平安校园”创建做出了贡献。但目前全市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得还很不平衡,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不能坚持长期化、固定化,消防安全教育缺乏针对性、持续性,普遍存在课时安排不足、师资力量薄弱、适用教材匮乏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消防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事关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构建,对建设“平安山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履行职责,以对学生、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学校工作考核的内容,作为学校评先评优及评选“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的重要参考,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具体落实,以切实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二、落实教材,明确师资,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把消防素质教育作为学生基础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的长远工作规划,制定消防安全教育计划,落实消防教材与专门师资力量,推动消防安全“进学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要按照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及课时安排,确定掌握消防知识的教师或公安消防专业人员,充分使用安全教育教材,认真开设好安全教育课程,确保消防安全教育在课堂教学上的落实。各区县(高新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读本》的免费发放工作。同时,各地在开展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过程中,要因人施教、因材施教,不断提高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学质量,使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消防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
三、密切配合,共同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展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结合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积极组织参加中央、省、市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开展的“雏鹰奖章”消防章争章活动、少年军(警)校、少年(消防)夏令营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每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等时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广大学校师生走进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博物馆等固定宣传阵地,使广大中小学生近距离接受消防宣传教育,并使广大中小学生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做到“一知两会”(知道火灾危害性、会报火警,会逃生自救),从而真正了解和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技能,确保师生和校园消防安全。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