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东消安发〔2016〕3号)要求,自即日起至9月30日,集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教育部门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
2.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和用电线路、防火设施、灭火设备等。
二、检查要点
(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是否定期维修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备;
(三)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器线路、燃气管路;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五)是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是否消除校园教学楼、学生宿舍、办公楼等外墙门窗上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是否做到实验室、食堂等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检查。各单位要结合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要求,迅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落实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确保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配备齐全、完整好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格整治措施。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建档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一律协调解决。
(四)强化宣传培训。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针对夏秋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要分别于9月20日、25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
附件: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东营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