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抚府字〔2007〕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问题还比较严重。3月30日,我市老五皇殿布匹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多万元,这充分暴露出我市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五一”长假将至,正值火灾易发期、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把消防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齐心协力地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要认真吸取“3.30”火灾事故的教训,客观深入地分析本地火灾形势,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坚持严格执法,开展好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暨“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抚州市火灾隐患排查暨“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督促整改,认真落实“四停措施”:一是对一时难以整改,消防安全没有保障的场所,报当地政府批准后,进行关停;二是对于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的公共娱乐场所第一次强制关停一个星期,再次发现类似情况的强制关停,重新申报开业前必须经消防安全部门审核同意;三是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检查合格擅自施工、擅自开业或擅自投入使用的,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四是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掌握情况,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停业整改或局部停业。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氛围
要采取多种手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市新闻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宣传职责,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供方便。各街办、居委会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消防安全夜间巡查,尤其是在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巡防员、居民住宅物管保安员和义务消防队员敲锣警示进行巡查。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火灾预防知识,学会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知识。
四、切实加强执勤备战,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各地消防部队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合理调配充实基层一线灭火执勤力量。要强化执勤备战意识,加强对辖区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以最短时间展开战斗,以最高效率实施救人和灭火。要加强灭火器材装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同时,各地要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按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各县(区)要按照《二00七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确保消防业务经费不少于《二00七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最低标准。要落实好机动液压破拆组合工具、堵漏工具、便携式万向切割器、水驱动排烟机、视频生命探测仪等特种器材购置经费。临川区和南城县要完成购置1辆大吨位水罐消防车的任务,黎川县和东乡县要完成购置1辆登高消防车的任务,金溪县、广昌县和乐安县要完成购置1辆中低压泵水罐消防车的任务,临川区和东乡县要尽快落实临川区二中队和东乡县消防大队新营房建设资金,确保今年年底消防官兵搬入新营房。同时,今年各地要完成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市政府将在7月份对各县(区)《2007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半年考评,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