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试点经验材料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试点经验材料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8〕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自2006年5月公安部、建设部确定在赣州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以来,我市结合赣南农村特点和实际,以改善农村防火条件、普及村民消防知识、加强村庄消防管理、提高农村自救能力为目标,按照“切合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从编制规划、建设水源、开辟通道、组建队伍、配备器材、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开展宣传等8个方面入手,全面开展了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在全国、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交流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为全面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现将《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试点经验材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借鉴试点经验,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强化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工作试点经验材料
--统筹规划和谐发展 积极探索新农村消防建设模式
2006年5月,公安部、建设部确定在赣州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以来,我市结合赣南农村特点和实际,以改善农村防火条件、普及村民消防知识、加强村庄消防管理、提高农村自救能力为重点,从全市6个县(市)的8个乡(镇)选择了9个村庄进行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市农村火灾起数、伤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了36.6%、33.3%和23.2%。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主导抓,充分发挥各级职能作用
农村消防建设涉及面广、内容多,光靠农民自己去干,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经费投入,都难以承受。因此一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建设。
(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潘逸阳同志就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市委其他领导也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经费等有关问题。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委负责新农村建设的副书记亲自担任试点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新农村建设和消防安全的两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新农办、公安、财政、规划、建设、农业、水利、供电、电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试点县(市)也相应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试点过程中,市、县两级政府召开32次常务会或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农村消防工作,下发相关文件18个。
(二)部门联动协作,分头抓落实。市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各县(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并通过层层签订目标任务书,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村庄消防规划编制由各乡镇组织专人进行实地勘查、编写,并报县级城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评审批准;消防车通道由市交通部门勘查设计,各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分头建设;消防水源由水利部门结合水改工程同步建设;农户家庭的电线改造由供电部门结合农电改造实施;消防报警电话由市电信部门铺设和安装;农村义务消防队伍组建和训练由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和公安派出所共同负责。
二、统筹兼顾抓,全面纳入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总抓手,涵盖了村庄规划、基础建设、村容整治、村务管理、村民教育等各个方面。将农村消防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事业,实行同步实施、整体推进,既避免重复建设,又提高工作效率。
(一)坚持“两统筹”原则。为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农村消防建设,我市明确规定,全市新农村消防建设由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消防安全建设经费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统筹落实。实践中,我市新农村消防建设经费筹措采取统一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的办法解决,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市级经费由项目主责部门申报、财政部门审核、新村办领导审批;县级经费采取同样办法执行,共投入消防宣传和器材装备建设经费100余万元。
(二)坚持“三同步”制度。一是同步规划。将消防规划、消防水源、道路、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规划内容。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缺少消防建设内容的新农村建设申报村庄不予审批。全市已完成村庄规划的27248个自然村都纳入了消防建设内容。二是同步建设。在实施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电、改厕)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当中,按照村庄整治规划,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防火间距的开辟等一并纳入,同步实施,整体推进。三是同步验收。将消防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项目验收内容。对消防建设不达标的村庄,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予通过验收。先后有8个村庄因缺少消防规划内容申报新农村建设项目时被否决,2个村庄因三轮消防摩托车未购置到位被推迟验收。“三同步”制度的推行,有效保证了村庄整治到哪里,消防建设跟进到哪里。
三、突出重点抓,着力破解农村消防工作主要矛盾
从综合分析来看,消防知识缺乏、基础设施落后、自救能力较差是当前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的“软肋”。为此,我们强化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提高村民消防安全素质。主要是实施消防宣传“五有四到户”。“五有”,即:每村设有专兼职防火宣传员、配有消防警示锣、建有消防宣传栏、订有村民防火公约、办有农民消防夜校。每天早晚由村民轮流敲锣警示;每月更换一次消防宣传栏内容;每季由驻村民警到消防夜校上消防安全课。“四到户”,即:消防知识宣传画赠送到户,《农村消防安全常识》书籍分发到户,消防警示标语上墙到户,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到户。全市共发放消防宣传书画4万余份(册),制作消防警示标牌2568块,组织农民参加消防夜校学习5000余人次。
(二)着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主要是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实施消防安全“三清四改”。“三清”即清理住宅防火间距,清理柴堆草垛和杂物,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具体措施是拆除占用公共通道、场所的残垣断壁、危旧房屋、牛棚猪圈,实行柴草入屋堆放、禽畜集中圈养、油汽统一管理。共拆除占用公共通道的危旧房屋、牛棚猪圈432栋1200余间。“四改”即改水、改电、改路、改灶。具体措施是在自来水管网上加装消火栓,或在村中水塘设立消防取水口、建设消防水池;对砖木结构房屋内的电线全部加装PVC管(槽),实行穿管保护,对老化电线全部更换;按照主干道能通行消防车、支干道能通行三轮摩托消防车的标准,对村庄的道路进行加宽、加固改造;在每个农户的柴炉灶口处加装防火槽。共为试点村庄改灶1722口,安装消火栓26只,修建消防取水口11处、消防水池8座,改造、更换电线近10万米,改造道路59.5公里。
(三)着力增强各村庄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主要是实施消防自救“三个一”。一是每村组建一支5至10人不等的义务消防队伍。队员由村庄中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的村民担任,配有消防头盔、战斗服、消防靴等个人防护装备。驻村民警每季度组织一次灭火训练。二是每支义务消防队伍装备一辆三轮摩托消防车,车上配备机动泵、水枪、水带、灭火器等灭火器材装备。一旦有火情,能够迅速赶赴现场,从消火栓、沟渠水塘等处汲水灭火。三是每村建立一个消防器材室,器材室配备消防梯、消防斧、火钩、救生绳等灭火救援器材,由村治保主任保管,既便于集中管理,又保证了取用方便。2006年11月5日,南康市潭口镇村头村一农户厨房起火,相邻的金塘村义务消防队迅速出动,及时将火扑灭,有效保护了毗连10余户的安全。
四、因地制宜抓,立足农村既有资源和条件做文章
我市在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各村庄现有条件和消防安全实际需要,既体现特色,又注重实效。
(一)器材装备配置做到经济适用。赣南经济还不发达,农村地势不平坦、路窄弯多、天然水源丰富,驻村工商企业极少,农村火灾几乎都是居民火灾。根据这一实际,我市确定以经济适用性强,灵活机动性好,既适合乡村道路行驶,又便于从沟渠池塘汲水的三轮摩托消防车、手抬消防机动泵作为村庄灭火主力装备,同时配备了水带、水枪、消防梯、消防斧、火钩、救生绳等器材,加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总共投入约3万元。这些消防器材装备所需经费一次性投入不大、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少,又能满足农村灭火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消防水源建设实行就地取材。我市在消防水源建设上主要分三种类型、采取三种方式:第一种类型是水塘沟渠多、天然水源丰富的村庄,采取在村中路边取水方便的水塘合适位置建设消防取水码头、在沟渠建设取水坝的方法;第二种类型是天然水源不足,村中水塘沟渠缺乏的村庄,采取修建消防水池的办法;第三种类型是铺设了自来水管网,水压能够满足灭火需要的村庄,采取直接在自来水管网上安装小型消火栓的办法解决消防用水。这些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方法简便易行,实用性强。
(三)消防宣传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我市充分利用农村各类资源作为消防宣传教育载体,做到因人、因地、因材施教。一是利用农村文教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各村庄都建有农民活动中心的情况,我们把农民消防夜校开设到中心,把消防宣传资料配发到中心。二是借助客家文化习俗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逢年过节,赣南农村客家人有演“三角板”戏的传统,我们将消防知识写成戏文供各地排练演出。兴国、石城等地农村唱山歌的习俗在群众中十分普遍,我们将消防知识编成山歌供村民传唱。三是区分不同群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为加强留守儿童、农村妇女、孤寡老人等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我市启动了“消防进农村,青年在行动”工程,发动农村团员青年定点助扶, 4万多支农村消防宣传志愿者服务队近12万人参加帮教。
五、保持长效抓,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我市结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和农村社会管理特点,探索建立了五项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发挥在消防建设上的主体作用,使农村消防工作根植于农村社会的“沃土”之上,融入到农业生产、村民生活习惯之中。
(一)村民自治机制。在每个村庄的自治组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里明确有一名负责消防安全的兼职理事。兼职理事负责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巡查、消防宣传教育、义务消防队建设等公共消防事务,对本村庄公共消防事务向理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村民有关消防安全的诉求和心声。消防理事发现火灾隐患作好登记,督促农户及时整改。
(二)“五老”监事机制。发挥村里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军人“五老”人员德高望重、号召力强、思想觉悟和文化知识较高的优势,对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共消防安全事务落实情况实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得到落实。各地在拆除危旧房屋开辟防火通道中,少数农户有抵触情绪,“五老”人员挨家挨户做工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三)十户联防机制。各村庄按照就近原则,每十户组成一个联防小组,联防户实行户主轮流值班制度,负责对各联防户家庭火、电、气的使用、焚香点蜡烛、柴草堆放、小孩玩火等进行监督,及时清理易燃可燃物品,杜绝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除不安全因素。各联防户之间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赣南农村老人冬天夜晚有带火笼上床取暖的习惯。自实行联防后,这一习惯基本得到纠正。
(四)经费补偿机制。各村庄实行器材装备由县乡财政保障,器材装备日常维护、油料消耗、义务消防队员训练和灭火出动误工补助由集体经济支出的形式,保证了村义务消防队伍建得起、稳得住。如兴国县政府出台文件规定:村义务消防队伍器材装备经费按1:1比例由县、乡财政保障,队员训练补助由村集体按每人每年420元,灭火救灾每次不少于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五)警民联动机制。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警务战略,作为派出所的重要职责,由派出所驻村民警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指导。村民通过驻村民警反映消防安全问题,举报火灾隐患。公安消防大队通过检查乡镇政府、派出所消防工作或直接到村庄抽查等途径,实现对村庄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
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实践,我市初步建立了具有赣南农村特色、符合农村实际的消防工作示范点。在示范点的带动下,全市农村消防建设步入全面快速发展时期。尤为可贵的是,广大基层干部在与农民群众的长期接触、相互交流中,进一步提高了对农村消防工作的认识,加深了对新农村消防建设的理解,促进了消防安全知识的传播,进一步提高了指导和服务基层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