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宁夏消防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标准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4〕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的能力。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宁夏消防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标准》,对消防进社区(家庭)、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清真寺工作进行了规范,为贯彻落实好,特提出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对消防“六进”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所属单位人员进行学习,按照消防“六进”工作标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制定出符合自己的贯彻方案、宣传计划,建立长效机制,将其纳入每年考核内容,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所履行的职责进行明确。同时,要明确专人对消防“六进”工作进行负责,责任到人,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印制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消防“六进”标准的宣传,真正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学会消防,营造良好和谐消防安全氛围。
四、积极行动。各单位、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对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负责列管的消防工作按照消防“六进”工作标准进行安排部署,并抓好工作落实。
五、收集信息。各单位、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的信息资料,造册建档,总结经验,为消防宣传“六进”工作长期发展打好基础。
附件:关于修订印发《宁夏消防宣传教育“六进”工作标准》的通知(宁消办发〔2014〕3号)(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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