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发布部门:宁夏
效力等级:地方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
分类:消防法律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银政发〔2009〕81号)
2008年,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着力加强灭火救援、消防监督管理、服务社会等能力建设,出色完成了赴川抗震救灾、奥运火炬银川传递、自治区50大庆消防安保等急难险重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表彰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过去一年取得的突出成绩,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银川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并奖励10万元用于部队建设。希望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官兵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再立新功!
二OO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