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14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计划的通知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2014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计划的通知
(五府办〔2014〕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五指山市2014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五指山市2014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 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公通[2014]313 号)要求,扎实推进和落实我市2014 年《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下称“《纲要》”)工作,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纲要》及《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为依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广泛发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培养公众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
二、目标任务
推动各乡镇政府、市畅好农场、各职能部门、社会单位有效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学习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2014 年全市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社会单位等落实《纲要》“五项重点工作”推进率要达到75%。
三、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和市畅好农场
1、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2、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经常性教育培训活动。
3、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指导辖区村(居)委会设置消防知识宣传阵地,积极利用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4、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纲要》宣贯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和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2、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纳入重要宣传内容;大力宣传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3、指导各类媒体加强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确定报道主题及内容,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消防宣传报道。
(三)市公安局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社区民警要指导督促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
2、市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策划“119 消防日”、“消防志愿者行动”等消防宣传活动;组织社会各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站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3、市公安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结合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员工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做到消防安全“四懂四会”(即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市教育局
1、将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督导考核一次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指导和督促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小学、初中、高中每学期安排不少于4 课时的消防教育;指导大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讲座和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3、加强各类学校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指导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实践活动,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不少于2次;小学、初中阶段,每学年布置一次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的“查找家庭火灾隐患”的消防作业;高中阶段,鼓励学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对身边火灾隐患进行查找整改;大学阶段,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消防志愿者行动,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
5、指导各类学校在寒暑假前,对师生开展一次普遍教育,发动师生对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学校在假期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加强对假期留校人员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确保消防安全;在开学初部署开展“开学第一课”主题宣传活动,对学生开展安全用电、有效避险消防安全专题教育。
6、推动学校教育阵地建设,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载体常年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指导扶持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消防体验馆,设置消防互动体验设施、器材,定期组织学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五)市民政局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市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协调乡(镇)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在社区、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督促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 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督促社区、乡村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养老院、福利院等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六)市文体局
1、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利用单位广播、电子屏幕、电脑屏保等载体,常年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教育,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每半年开展1 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2、大力推动消防文化建设,每年组织文艺团体深入基层慰问演出,鼓励结合本地特色创作消防影视剧、消防动漫、消防游戏等消防文艺精品,与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文艺巡回演出活动。
3、在广播、电视的重要栏目、重要时段,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定期开设消防专栏。积极扶持消防电影和电视剧的制作、播出。
4、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七)市卫生局
1、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
2、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普及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病人)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
3、指导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利用单位广播、悬挂标语、公益广告牌、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每年“119”宣传月期间,依托公共卫生联播网平台每天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
(八)市安监局
1、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活动。
2、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四、实施步骤
《纲要》推进落实工作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7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9月1日-9月5日)。各乡镇、市畅好农场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组织机构,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试点先行(9月6日-9月27日)。各乡镇、市畅好农场和各单位在各自辖区或主管行业内选定2-3家单位,作为本单位《纲要》推进落实工作的先行试验点。同时,明确专人负责试验点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建立试验点工作台账。
(三)全面开展(9月28日-11月30日)。各乡镇、市畅好农场和各单位结合前期试点先行的经验成果,按照责任分工在本单位行政范围内全面铺开《纲要》的推进落实工作,全力完成本行业的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四)达标验收(12月1日-12月7日)。各乡镇、市畅好农场和各单位要认真对《纲要》推进落实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经验,建立档案备查。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市政府将适时按照方案组织进行考评验收,落实奖惩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明确责任。各乡镇、市畅好农场和各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精心谋划,严密组织,切实抓好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要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工作指标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到人。
(二)强化督导,推进落实。各乡镇、市畅好农场和各部门要依据市政府制定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自行开展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市政府也将实行平时督导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工作措施,适时对各乡镇、市畅好农场和各部门推进落实《纲要》情况进行阶段性的工作检查督导和年度综合考评。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乡镇、市畅好农场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每一阶段性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上报本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邮件发送至wzsdd119@126.com;此项工作总结请于11月28前以书面形式报《纲要》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资料的上报将纳入此项工作考评范围。
(联系人:吴运伟;联系电话:8662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