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府〔2017〕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文昌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9日
文昌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文昌市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建设、改革大推进、民生大改善的关键时期,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为科学谋划推进我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美好新文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海南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文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实施期为2016年至2020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成果
“十二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大局,大力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城乡抗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全市先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清剿火患”战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夏季消防检查等30余个专项治理,检查社会单位1.09万余家,发现火灾隐患3.02万余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94万余处,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78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230起,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517.2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五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定期研究解决消防重大问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依法落实消防工作政府领导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督促行业、系统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主动落实消防工作部门监管职责;社会单位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自主承诺、自觉检查、自我整改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有效落实消防工作单位负责职责。
三、消防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累计投入6182.8万元,新建消防指挥中心1个,完成119消防接处警系统安装升级,新增各类消防车21辆、灭火和抢险救援装备器材3080件套;深入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成了会文、铺前、锦山、东郊4支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达40人;文城地区现有市政消火栓465个,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四、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提升。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建成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初步建立了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消防部队深入开展实战化练兵,每年组织开展实战拉动演练,处置灾害事故能力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消防部队共接处警681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410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3675.4万元,成功处置“8·22”海南省烟花爆竹厂爆炸事故和抗击超强台风“威马逊”、“海鸥”等灾害事故,圆满完成火箭发射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
五、公民消防素质明显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六进”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等主题活动,组织机关、企业、团体、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1700场次、累计接受消防培训人员3.3万人次。利用广播电视、户外视频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10万余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1万余条,覆盖人群达15万人次,基本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分析
“十三五”时期,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市参加“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建设、国际航天城和军民融合示范区建设、以及“双创、双修”活动、“三力”文昌建设的攻坚时期。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公共消防安全领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消防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和严峻考验。
一、现有的公共基础设施与实际应急需求尚有较大差距。一是消防站欠账率高。航天城消防大中队尚未投入使用,文城主城区消防站建设数量仍未达到国家标准(目前,仅建1个消防站),文城地区的高隆湾、文北区域未建设消防站,全市范围内尚未建设战勤保障大队。二是消防力量较为薄弱。锦山、东郊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托公安派出所建成,铺前、潭牛政府专职消防队没有固定执勤站房,无法满足处置火灾事故需求;翁田、罗豆等重点地区没有消防力量。三是农村消防设施缺乏。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公共消防设施非常薄弱,“赶不到”、“进不去”、“没有水”等问题突出。
二、现有的灭火救援装备与实际需求尚有较大差距。全市现有高层建筑407栋,最高建筑99.3米,消防部队现有的举高车最大举升高度仅40米,难以满足高层建筑灾害事故处置需求。现有配备的消防器材装备使用时间长、功能单一,缺乏多剂联用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车等高精尖和模块化装备,严重制约了我市处置急、难、险、重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特别随着国际航天城建设发展,也对灭火救援工作提出新的课题。同时,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愈加突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步伐缓慢。
三、现行的消防安全治理与火灾防控需求尚有较大差距。随着“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和木兰湾新区建设,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将进入实质性运营,月亮湾、铜鼓岭、高隆湾等重点片区建设加快,文昌必将迎来新一轮的投资开发和快速发展,而经济的高速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各类传统的、非传统的致灾因素增多,集中表现在消防工作责任传递机制不顺畅,政府、部门、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消防治理手段仍相对滞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拓展消防宣传教育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
四、人民群众消防意识与火灾预防需求尚有较大差距。文昌地区火灾高发场所多为居民自建楼、出租屋、沿街商铺、乡镇农村房屋等,加上城市扩展衍生的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公共消防设施缺失、消防车道狭窄、防火间距不足、“三合一”现象密集、违章建筑和出租屋集中,由于历史、经济、地域、民俗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场所管理方消防意识薄弱,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防控能力不足,极易引发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同时,每年冬季大量“候鸟”涌入,其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行动能力差,火灾风险进一步加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文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统揽,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遵循现代火灾特点和规律,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为根本目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美好新文昌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火、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强消防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坚持保障有力、专业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消防专业力量,健全联动响应机制,促进灭火应急救援战斗力有效提升。
三、坚持服务民生、提升素质的原则。优化消防服务环境,开展特色消防宣传,实施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竭力防止较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小火亡人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明确各镇(场)、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实施消防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三、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改善。实施“智慧消防”建设,推动消防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社会消防管理中的创新应用,因地制宜普及火灾技防措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形成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一般性火灾隐患及时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区域性火灾隐患基本解决。做实做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四、公共消防保障全面覆盖。结合“多规合一”科学编制城市消防专项规划、重点乡镇消防专项规划。推动城乡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确保公共消防保障与城乡基础建设同步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以消防站为重点、小型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站为辅、微型消防站为补充的灭火与救援体系初步形成,全面提高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五、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加快消防站建设,新建消防指挥中心1个、公安现役消防站1个、战勤保障大队1个、小型消防站2个。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在各类水域设置消防取水点,与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到2020年,各镇(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100%。加强农村火灾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消防车道、消防水池建设。
六、消防装备建设全面优化。购置各类消防车17辆,消防装备4700余件套,满足高层建筑等特殊火灾扑救以及防灾减灾需求,重点加强多剂联用消防车、登高平台车、压缩空气泡沫车等“高精尖”消防装备建设。优化装备结构体系,推广普及消防员个人高效防护类消防装备,实现消防车辆装备升级换代。
七、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全面增强。全面加强灭火救援实战化练兵,着力提升高层、地下、“三合一”场所火灾扑救和台风、水域、交通、危化品事故处置能力,实现消防应急力量专业,灭火应急救援行动高效;完善社会联动机制,建成三维立体预案作战指挥体系,形成具有较强战斗力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八、社会整体消防素质全面提升。深入推进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持续加大对火灾易发场所单位的入户式消防宣传,发动消防志愿者、候鸟群体、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各项宣传工作,实现消防宣传全民化、常态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2018年,出台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边界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202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监管网络,基本消除消防工作监管盲区、责任盲区,消防工作责任考评全面纳入政府、行业部门及平安综治、安全生产、政府综合绩效等考核范畴。各镇(场)、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常态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消防治理体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依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完善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消防违法行为抄报移送、火灾隐患联合整治等制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
二、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继续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020年全市单位全面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目标。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保证消防基础设施完好有效,依法建立专职和志愿消防队,加强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实现与消防部门联勤联动;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要求,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常态化落实“六加一”措施,规范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积极推动单位自主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节 健全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一、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每年开展全市火灾风险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完善社会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建立火灾风险评价预警机制,常态化通报火灾风险,定期汇总、发布火灾隐患和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风险。
二、强化消防安全治理。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实施属地常态化监管,各镇(场)定期对辖区所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到2020年,基本实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社会消防工作机制。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单位和出租屋、电动车、“三合一”等场所为重点,全面落实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信息沟通、联合执法和隐患曝光等长效机制,2020年,基本解决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探索推行政府补贴模式,推广独立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系统安装建设,提升老城区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继续依托文昌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系统,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综治基层工作内容,2020年全市所有镇(场)全部建立责任明晰、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同时,将老城区电气线路改造、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公共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车通道整治等纳入政府民生工程统筹安排解决。
第三节 全面加强灭火救援能力建设
一、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制定出台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相关制度,完善“三防办”、公安、消防、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卫生、交通、环保、气象、地震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多部门联合消防演练。2018年,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专业力量的职责任务。2019年,组建综合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库,构建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一体化综合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二、建精灭火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将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统筹建立处置台风、地质灾害、高速公路和环岛高铁交通枢纽抢险救援专业性消防应急体系。2018年,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工程等灭火救援专业队,组建水域、台风等特殊灾害专业处置队伍,配备专业装备,制定专项预案,开展针对性实战化训练,适应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需要。
三、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专职、志愿消防队伍,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推进属于建队范围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规模适当的专职消防队。继续做大做强铺前、会文、锦山、东郊、潭牛五支政府专职消防队,提升灭火救援战斗力水平。各镇(场)、农村要加快成立消防志愿队,争取2020年实现消防力量全覆盖。
四、做实做强微型消防站。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依托志愿消防队伍和治安联防、保安巡逻等群防群治力量队伍,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市社区、物业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并与消防部队联勤联动,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2017年,所有镇(场)按照“一镇一站”的模式,以及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60%的其他重点单位、60%的社区、30%的物业小区建成微型消防站。2018年全部建成,并实现规范化管理、运行。
第四节 全面加强公共消防保障建设
一、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加强规划间的统筹衔接,把公共消防安全纳入城市、乡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以及控制详细规划,纳入城市综合防灾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统筹考虑城中心城市、小城镇、城区改造、开发区等的建设特点和产业布局,保障消防规划与经济发展同步。2017年,完成全市和全国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编制;2018年,其他镇(场)完成消防专篇编制。建立消防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评估机制,每年制定年度落实计划,规划、国土、消防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消防专项规划督查,推动规划落实。以我市“多规合一”为契机,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中将消防站用地纳入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
二、夯实城乡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按照《海南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将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市政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确保还清旧账,不欠新账。依托主要河道、水库等设置消防取水点,建设消防取水设施。结合“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建设,同步推进乡村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建设,为营造海南特色的乡村消防安全环境奠定基础。2018年底前,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90%以上;2019年底前,文城、清澜地区和建制镇应当基本还清“欠账”,实现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三、推进消防队站建设。根据《海南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广阔海岸线的实际,重点加强水上灭火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严格执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科学布局消防站。“十三五”时期,2018年,航天城消防大中队建成、投入使用,建设战勤保障大队,启动高隆湾、文北小型消防站建设。2019年,铺前、锦山、会文、东郊、潭牛五支政府专职消防站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进行改造升级,其他建制镇和开发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设政府专职消防站,进一步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四、优化灭火救援装备配备结构。按照“配齐急需、满足常规、配强高端”的原则,除应对城市老街区、巷道而配备的小型消防车外,新购的灭火类消防车原则以消防专用底盘改造。普及新型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加强举高、排烟、救援类消防车辆和无人侦察机等“高精尖”装备的配备。结合火箭发射安保任务要求,加大侦检、照明等安保装备的建设和配备。
第五节 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切实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各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出台系统的消防宣传工作计划,引导辖区、行业开展经常性消防按宣传培训教育活动,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消防培训服务模式,落实消防宣传“七进”工作要求,深入各类场所开展消防培训,重点突出对党政机关领导、公务员、村(居)委会人员、校园师生、社区家庭、企业员工、农村劳动者的消防宣传培训,全面打造全行业全系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模式,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常识知晓率。以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促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综合得分每年提升5%,2020年知晓率综合得分达80分以上。
二、初步建成全民消防宣传格局。建立全覆盖的消防宣传网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有规律、分季节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常识普及。重点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文城镇建成一个消防宣传示范街;2018年,完成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科普馆升级改造,所有农村社区至少建立1处固定消防宣传栏,所有社区明确一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突出文昌旅游特色资源和文化元素,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紧盯中外游客和候鸟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导游讲解消防安全常识,在交通枢纽、景区景点及食宿游购场所所有环节设立消防宣传平台,实施全程式旅游消防宣传。
三、建立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格局。积极推行消防安全常识全民教育计划,到2020年,全市所有在校学生均受到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掌握自防自救技能,80%单位从业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建立消防宣传教员,到2020年,全市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配备1名专(兼)职消防宣教员。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0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坚持消防安全常识人人受教育、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人人参与,到2020年,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多部门联合消防演练,所有在校学生每年参与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不少于2次,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每年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第六节 全面建成智慧消防体系
一、建立完善消防管理工作网络化体系。依托“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开发社会消防管理信息平台,集成网格化管理、执法监督、数据统计等功能,开展数据挖掘处理,为防灭火工作提供决策依据。2018年,完善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内容模块,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与“文昌市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系统”共享对接,为全市所有镇(场)、社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操作平台和系统。2019年,建设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2020年,建设公共消防资源远程监控系统,获取全市消防水源的位置、压力、流量和道路交通、消防车道等信息情况,实现智能化消防安全管理。
二、建立完善灭火应急救援智能化体系。依托公安局数字集群(PDT)无线网络和POC 对讲系统及无线通信中继等通信平台,加快推进对讲系统数字化。2018-2019年建立消防地理信息(PGIS)数据库、应急联动预案数据库、作战信息数据库、应急资源共享数据库、联动机构数据库和专家组数据库等6个数据库,形成有效的灭火应急救援智能化消防体系;2020年完成消防移动智能指挥系统、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数字无线通信系统、语音综合平台系统、现场图像传输系统、作战人员编程模块化系统等6个系统,为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打造符合实战要求、体现实战特点的现代化消防警务勤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三、建立完善消防指挥平台精细化体系。推进“智能、高效”的消防调度指挥平台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消防部队与公安机关其它警种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协同合作。升级扩容消防基础通信网络,建成应急联动专网和PDT数字集群系统,开通119报警和调度备用线路,指挥调度网延伸至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指挥科技化水平。2018-2019年建设消防战勤智能保障系统,建立消防车辆实时管理系统,在消防车辆上安装具备卫星自动导航的车载终端,实时接收消防指挥中心出警指令,自动报告车辆实时位置信息。2020年,配备1辆通信指挥车和移动指挥终端等应急通信装备,建立作战行动信息化和可视化系统,运用遥感技术,使用遥控飞机等设备获得灾害事故的宏观信息。
第七节 重点工程建设
以实施重点工程为载体,推动“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实施前,须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一、消防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政府投入专项资金,改善老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条件。通过购买公共消防安全服务,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以及“三合一”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消防设施。在老旧高层住宅推行火灾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等技防措施。结合实际,每年按不低于30%比例的居民住宅小区,实施专项整治,规范停车区域、增设停车位、清除障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每个小区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站建设。“十三五”时期,全市新建公安现役消防站1个(航天城消防大中队)、航天城消防安保指挥中心1个、战勤保障大队1个,新建高隆湾、文北小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现役混编)。
三、消防水源建设。补齐市政消火栓建设欠账,健全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与城市市政道路同步建设,强化开发区、度假区水源供给。2017年新建市政消火栓80个;2018年新建市政消火栓80个。到2020年,新建市政消火栓达到190个。
四、灭火救援装备建设。完成车辆装备升级换代,满足高层、地下、城市大型综合体和台风等特殊灾害事故灭火应急救援需求。加强装备日常维护管理,健全装备管理制度,实现装备管理规范化、自动化、智能化。2016年购置消防车2辆,器材装备1523件套;2017年购置消防车3辆,器材装备510件套;2018年购置消防车4辆,器材装备1308件套;2019年购置消防车2辆,器材装备710件套;2020年购置消防车6辆,器材装备636件套。
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8年,所有镇(场)依托森林防火队伍、民兵队伍成立志愿消防队;2019年底前,符合标准的大型企业依法完成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新建的大型企业同步建设专职消防队;2020年,启动月亮湾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2020年底前,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5名、消防文员8名;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农村建成消防志愿队。
六、消防专业化队伍建设。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高层建筑、地质灾害、水域救援、城市大型综合体、建筑坍塌、交通事故6类专业队伍。
七、“智慧消防”建设。深化消防信息技术应用,使火灾防控更具针对性、灭火救援更具专业性和科学性。配合省消防总队建成全省统一的消防数据中心、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和消防移动警务应用支撑平台。2019年,消防指挥中心实现跨警种、跨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十三五”时期,升级3G通信网至4G通信网,指挥调度网延伸至非现役消防队,扩容指挥调度网和消防卫星网。开通119报警和调度备用线路,建成PDT数字集群系统,完成消防基础通信网络扩容。2020年年底前,配备1辆通信指挥车、卫星移动站、海事卫星图传设备等应急通信装备。
八、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十三五”时期,按要求创建消防宣传“七进”示范点,至少建成1个消防安全体验场馆和1家社会消防培训机构,配置1辆消防宣传专用车,消防宣传“七进”普及率达到100%。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镇(场)、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统筹抓好《文昌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项工作的分解落实,制定《规划》实施进度表,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建立定期会商、协调工作机制,将《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并组织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发改、国土、财政、住规建等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能,在政策制定、用地规划、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全力支持,确保落到实处。
二、经费保障。按照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琼财行﹝2012﹞256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将应由地方财力安排的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宣传发动。各镇(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规划》,理解掌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及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未来五年消防事业发展方向,推动“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创新和谐发展。同时,各镇(场)、各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宣传规划内容,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对规划进行分析解读。要广泛发动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扩大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更好地促进规划实施。
四、督查问责。市政府把本《规划》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务督查事项,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全面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市政府将对规划实施进行专项督导,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各镇(场)、各部门每年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十三五”末,市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规划推动落实到位、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