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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府办〔2018〕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全市各镇(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不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未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和持续向好。
根据《文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文府办〔2014〕42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全市各镇(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2017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实地考核,评定文城镇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26个单位考核结果为“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先进单位”,铺前镇政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11个单位考核结果为“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良好单位”。
2018年,各镇(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再接再厉,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作风,深化消防安全大检查,强化专项整治,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增加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为更好服务保障美好新文昌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附件:201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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