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部门:海南
效力等级:地方文件
时效性:有效
是否常用:否
调整内容:综合
分类:消防法律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府办〔2017〕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林)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驻文昌各有关单位:
2016年,全市各镇(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不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未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文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文府办〔2014〕42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对17个镇政府、6个农(林)场和17个有关部门2016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实地考核,评定重兴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2个单位为“201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冯坡镇、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委员会等28个单位为“201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良好等次”。
希望各镇(场)、各部门再接再厉,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消防治理为突破,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