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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体旅游局、各旅游协会、各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暨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旅游行业迎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的准备工作,确保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行业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清醒认识消防工作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消防安全因素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着消防安全的严峻性。各区旅游主管部门必须创新工作方式,积极组织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安全工作“三个必须”的要求,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消防工作监管责任,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做到消防工作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二、从即日起,各旅游饭店和旅游景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夏季火灾防控的特点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工作档案,固化消防检查机制,扎实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隐患自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严防火灾事故,切实做好迎检工作。

三、各旅游企业要制定完善火灾事故防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队伍,保证应急器材设备完整有效,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做到措施靠前,预防为先,把各项消防应急管理工作做在前、做扎实。切实做好大型节庆和群众聚集娱乐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因火灾事故、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四、要迅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督导行动,坚决防止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积极组织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消防检查督导行动。各区旅游主管部门要立即组成检查组,迅速行动,认真细致地搞好检查,帮助被检查单位排查隐患和落实整改。市旅发委将组成督导组,进行抽查检查,发现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海口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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