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3〕8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
《云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1日

云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1〕46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3〕16号)、 《云南省消防工作 “十二五”发展规划》 (云政发 〔2011〕22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 〔2012〕9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人民政府对各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完成年度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消防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第三条 消防工作考核由省考评办统一组织,省公安消防总队及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五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工作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落实消防管理措施情况。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源头管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火灾高危单位监管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等内容。
(三)消防工作基础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消防法规政策体系、公共消防设施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等内容。
(四)消防队伍能力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消防信息化和提升灭火应急救援等内容。
(五)消防事业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健全消防经费保障和完善宣传教育机制等内容。
第六条 每年一季度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代表省人民政府与州、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第七条 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分表及自查自评表,由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结合全省实际制定。
各州、市人民政府于每年12月底前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年度消防工作情况及自查自评情况;实地考核时间根据省考评办的统一安排进行。
第八条 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 (含90分)以上为 优 秀,80 分 (含 80 分) 以 上 90 分 以 下 为 良 好,60 分(含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九条 考核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向各州、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警告;连续2年不合格的,在全省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的,实行 “一票否决”:
1. 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即1次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50人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2. 发生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火灾事故的;
3. 发生火灾事故后隐情不报、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被 “一票否决”的,取消年度评选先进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管理责任的干部,1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并取消评先受奖资格。
第十一条 消防工作考核作为全省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全省综合考评成绩。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二条 各州、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州、市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消防

安全

责任

体系

政府领导

责任

12

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检查考评。(4分)

各级政府实行消防安全 “一岗双责”。(1分)

各级政府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

防安全问题。(2分)

各级政府针对本地消防事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并

根据评估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措施。

(2分)

各级政府每年专题报告本地消防工作情况。(1分)

建立并落实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

灾奖励制度,组 织 开 展 “119 消 防 奖” 评 选 活 动。 (2

分)

部门工作

责任

10

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制

度健全、措施有力。(3分)

各部门针对各自行业特点,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

工作;加强行业内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4

分)

各部门适时组织开 展 行 业 系 统 火 灾 隐 患 排 查 整 治。 (3

分)

单位主体

责任

5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强化法人代表负责制,保

障必要的消防安全投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

理人、消防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2分)

机关、团 体、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消 防 安 全 “四 个 能 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

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能力)达标。(2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

制,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

上岗。(1分)

责任追究

4

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4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落实

消防

管理

措施

消防安全

源头管控

6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

终身负责制。(2分)

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批,凡不符

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有关许可证

照或批准开办。(3分)

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消防产品监管职责。(1分)

火灾隐患

排查整治

10

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2分)

制定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规划,督促落实整改

措施。(1分)

各级政府按照时限决定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停产

停业整改事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2分)

火灾隐患 举 报 投 诉 制 度 完 善,及 时 查 处 受 理 的 火 灾 隐患。(2分)

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

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2分)

建筑外保温 材 料 防 火 性 能 及 施 工 符 合 有 关 标 准 规 范 要求,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

消防安全要求。(1分)

消防安全

网格化管

4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

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落实工作经费,推行消防安全网格

化管理。(2分)

组织基层综治、安全监管、民政、公安派出所力量定期

对责任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分)

完成网格化建设达标任务。(1分)

火灾高危

单位监管

3

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

理规定》。(1分)

按照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1分)

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1分)

消防技术

服务机构

建设管理

3

贯彻执行 《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严格消防

技术服务机构准入制度,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2分)

加快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动防控火灾新

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应用。(1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消防

工作

基础

建设

消防法规

政策体系

2

具有立法权的州、市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

的地方性法规或单行条例。昆明市制定并执行更加严格

的消防安全标准。(2分)

公共消防

设施建设

6

各级政府围绕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编制实施

城乡消防规划。(2分)

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

设施建设 与 城 乡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同 步 发 展,符 合 国 家 标

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2分)

对本地消防装备建设现状和发展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并

按照评估意见制定装备配备规划,落实城市公共消防设

施维护经费。(2分)

农村、社

区消防工

5

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落

实农村社区及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2分)

将消防工作纳入 “平安文明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评比内

容,开展 “零火灾”社区、村寨创建活动。(1分)

落实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消防工作职责,实行社区消防安

全区域联防制度和村庄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1分)

社区、村委会建成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1分)

消防

队伍

能力

建设

多种形式

消防队伍

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

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2分)

实施 “乡乡、村村有消防队”工程,依托村治保员、村

干部、民兵 等 组 建 志 愿 消 防 队,并 配 备 必 要 的 消 防 器

材。(2分)

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项经费保障,完善非现役消防

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体系。(2分)

消防信息

化建设

2

将消防信息化建设纳入地方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按

照规划完成消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任务。(2分)

灭火应急

救援

9

健全省、州市、县区、乡镇 四 级 综 合 性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3分)

灭火应急 救 援 指 挥 平 台 和 社 会 联 动 机 制 健 全, 预 案 完善,定期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2分)

消防装备达到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分)

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特勤力量建设达标。(2分)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消防

事业

科学

发展

长效

机制

创新社会

消防管理

2

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农村消防工作、重点单位监管和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管理措施。(2

分)

经费保障

机制

5

认真贯彻执行 《云 南 省 消 防 部 队 地 方 消 防 经 费 保 障 标

准》,建立保障标准随各地财政增长适度递增及动态调

标等机制。(4分)

对贫困地区消防队 (站)建设、器材装备建设等给予必

要的倾斜支持。(1分)

宣传教育

机制

6

落实 《全 民 消 防 安 全 宣 传 教 育 纲 要 (2011-2015 年)》

规划及年度计划。(1分)

组织开展 消 防 宣 传 “进 学 校、 进 社 区、 进 企 业、 进 农

村、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1分)

组织开展 “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消防安全

知识和公益广告宣传普及力度。(1分)

新闻媒体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0.5

分)

中小学、居 (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

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0.5分)

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

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1

分)

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严格

执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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