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市安委办市消防安委办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市安委办市消防安委办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建[2014]42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14〕6号)和市消防安委办《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渝防办〔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我委已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两会”和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全力做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正值春节前夕,安全监管压力大、任务重,加之冬季风干物燥,火灾危险性增大,建筑工地事故防控进入关键期。各区县城乡建委及在建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消防安全重点,结合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立即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重点加强在建轨道、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跨江大桥、隧道、城市立交、大型公建等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各个生产、生活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电焊动火、施工临时用电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的管理。要严格落实各责任主体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全面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
附件:1.《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安办〔2014〕6号)(略)
2.《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渝防办〔2014〕2号)(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