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山东法院发布2020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傅某某侮辱案
——侮辱消防英烈公益诉讼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抢险救灾过程中,27名消防人员和3名地方干部、群众献出生命。4月2日,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这30名英勇牺牲的同志为烈士。4月9日,被告人傅某某为发泄不满,在QQ群内,对上述烈士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了英雄烈士们的名誉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二、裁判结果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傅某某在互联网上对救火牺牲的烈士发表带有侮辱性质的不当言论,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犯罪。同时,被告人傅某某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亵渎了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处被告人傅某某管制八个月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三、典型意义
四川凉山救火烈士的人格利益不仅是烈士个人权益的重要内容,更是全民族的精神遗产,蕴含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的共同情感,值得全社会崇尚、学习和捍卫。傅某某利用QQ群,对烈士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了其名誉权,造成了恶劣影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不能置法律、道德、民族情感和公序良俗等不顾而“随心所欲”。本案通过释法说理匡扶正义,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时代主旋律,对营造崇尚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社会环境,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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