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宝鸡市人民政府贯彻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宝政发〔201 2 〕1 2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实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 1 〕6 号,以下简称《意见》),持续稳定火灾概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的方针,健全‘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积极公民参与’ 的消防工作格局,实施“ 十二五” 消防规划,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持续增强消防安全硬实力,不断改善消防安全软环境。
(二)基本原则。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201 5 年,社会消防管理水平显着提升,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以上建制镇的城镇消防规划关系编批率达到100 %,建成区,状语从句:开发区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率达到100 %,商业区,工业区,化工区以及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城市消防队(站)达标布局率达到85 %;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工作任务
(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按照县区,乡镇,行政村或社区的行政区划,在全市划分大,中,小三级网格。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行政村或社区要确定消防安全专家(兼)职管理人员。划分国家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改革试点的岐山县蔡家坡镇要率先建立消防安全办公室,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五)严格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要研究制定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地方标准,明确界定范围,消防安全要求和监管措施,对大量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 要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将评估结果作为单位信用等级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应按照《意见》和《陕西省消防条例》的要求,将火灾公众责任险造成火灾高危单位强制危险种,推动火灾高危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合并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六)强化消防科技支撑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要充分发挥我市科技资源优势,加强消防科技人才建设,积极推动消防科学 技术规范,不断提高利用科学技术抗御火灾的水平。要规范发展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严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资质审查,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市,县区两级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替代,核查,回复,移送,奖励,暴露等全过程的工作程序,逐步各县区政府每半年要至少听取一次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措施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报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对存在严重威胁的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督导促成改建,搬迁,停产,更换等措施整合整改。要严格解决重大火灾隐患的立案贩案,专家论证,吊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当地政府接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后,在7 日内书面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的决定,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督促促成改建的具体措施,并在重大 火灾隐患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提示牌匾。
(八)深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围绕“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主题,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家庭进的“ 五进” 活动,推动“ 家庭消防安全” 和“ 社区平安使者” 计划的实施,基层推行消防工动词} “一三个工程” ,每个即社区落实1 名消防督导员,居民每个小区落实1 名消防管理员,高层座数每栋建筑落实1 名消防宣传员。创新消防宣传形式,加大媒体曝光火灾隐患速度,通过创建消防主题公园,数字化消防宣传教育馆等特色消防宣传阵地及发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标识化,建设大型公益广告牌等方法,扩大宣传影响,增强宣传效果。广播,电视,出版刊物,电信,网络等传播媒体版权免费承担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依托大专院校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宣传队伍,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九)进一步补充《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 “教育,科技,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科普及普法教育和职业培训等培训内容,每年中小学要开展不少于1 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居(村)委会和 服务作者: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 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要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乡镇长,村“ 两委” 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确保每年轮训一遍。要加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
(十)科学编制和严格的城乡消防规划。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合并工作,对没有消防规划内容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实施,对已经发布的消防规划要按计划进行严格实施。要合理布设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确保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符合要求。已制定消防规划的城市,集镇,乡村应加快,规划欠账应在201 3 年底前填平补齐。未制定消防规划的县,建制镇及新建开发区应在201 2 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集镇,乡村消防规划应与建制镇,集镇,乡村建设规划同步完成。发展的应及时修订。
(十一)加强消防队站建设。要制定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建队范围,建设标准,用工性质,车辆管理,经费保障和优惠政策,按照“ 政府核编,合同用工,管规范作者:” 的原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各县区政府要把消防队(站)建设纳入城市基本建设范畴,按照国家“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站建设力度。县级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公安消防队站,落实新建队站的执勤消防员和消防装备器材,支持乡镇,企业,文物保护管理单位等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消防安全需要,组建或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区各县政府务必认真落实市政府“ 十二五”
(十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地方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消防规划和各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灭火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健全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公安消防,供电,供电,供气,通信,医疗,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地震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市级消防训练基地和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配齐配强所需器材,完善应急救援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推进打造公安消防铁军活动,加强灭火救援攻坚组,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和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能力。
(十三)切实加大对消防事业的经费投入。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标准体系,将消 预算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保障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训练基地,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职业健康,执勤津贴等所需费用,完善财政人员《地方消防费用管理办法》(财防〔201 1 〕33 0 号)和《陕西省消防部队业务费保障标准》,确保公安消防部队减少费用的必要性。社会各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支出,扩大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治理等所需资金,为消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责任赔偿和考核奖惩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为了认真贯彻贯彻《意见》精神,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主管秘书长和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县区长和副主任,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附属《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意见》贯彻附属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等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
(十五)履行工作责任。必须由政府切实发挥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各县区“ 十二五” 时期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应当在201 2 年5 月底之前编制完成。市,县区,乡镇三级都要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工 作的重大问题。各方面部门应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要相互配合,健全的联合执法制度,严格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存在火灾隐患,不存在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不得批准开办相关场所,不得评估相关星级,等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职位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条件,实行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申报,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控制室消防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作者:“制四项度” ,不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消防教育培训能力等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 。201 2 年年底前,全市各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密集人员要场所全部达到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 建设标准,其他单位也要逐步达标。
(十六)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部门,行业系统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的组织领导,按照《意见》提出的创新性的思路和措施,制定目标,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纳入《意见》提出的各方面各县区政府要制定贯彻彻头彻尾的《意见》的具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在《意见》中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行业系统要积极承担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对直属单位的消 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总体工作计划中,定期对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七)定期督查考评。完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出台考评办法,把政府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行业部门年度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情况进行一次督察,,每两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纳入全市消防工作情况向省政府做出专题报告。对于重要季节,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反复督促进行检查,确保采取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十八)严格奖惩。市政府针对完成消防工作责任等级扩展的县区政府和行业部门以及在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依法法定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过多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单位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解决,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公安局要加强对《意见》 》贯彻前后情况的督导促检查,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市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上一条
目录
下一条